站内搜索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 
超车

超车

编辑:驾驶网    来源:驾驶网    2009-03-03    👁8385  

 

     超车
   禁止超车 :前车欲超车时,前车因左转、掉头而变更车道时,从左侧超车可能会妨碍对面来车正常的行驶时,进入左侧道路超车无法保证与前车正常行驶的横向安全间距时,后续来车欲超车时,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时。
   超车方法
   超车前 :
  据计算,对车速为40km/h,车间距离20m汽车,以每小时50km/h的速度进行超越,需要行驶250米才能完成整个超车过程,而且还必须是距对方来车500米以外的情况下才能进行,由此可见,超车条件的确认远不同于车辆交汇,需要判定诸多因素之后,才能进行,必须明确超车时所行驶的距离及使用的时间越长,危险性就越大。超车时需要判定的必要条件。(1)相对行驶的车辆可见到的对方来车远在超车距离以外,(2)被超车前方的交通道路状况,非禁止超车的场所在超车距离内没有迫使前方车向左侧,变更行驶方向的因素,(3)前车的行驶速度,能以最高限速以下的车速,完成超车过程,(4)后方车辆的行驶过程,无超车的可能,以上的必要条件,是超车前进行安全状况,确认的综合判断。凡是有其中的一方面不能满足要求或不能准确地确认时,超车就不能进行。
驾驶图式之四:超车。1、超车前。(1)确认超车条件,左侧前后距离适当,无车辆,允许超车。(2)保持与前车的适当距离,如距离过近,前方情况无法看清,盲目超车,必将造成事故,(3)按喇叭,告示前车,前车不让不能超车,(4)确认前车已让超车,加速超车。
超车中:(1)向左侧变更行进路线,加速行驶,(2)保持横向车间距离,横向距离过近,及易相挂,阴于、雨天、雾天或黄昏等视线不良的情况下,横向车间距离应该适当加大,(3)注意道路变情况的变化,预防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,随时确定是否保持超车或退出超车,如发现对方车辆让速不让路,或让车不让速,造成双车长时并行着,应随时做好应以上情况的准备。如发现前车前面,有大坑等障碍向左靠时,应迅速减,必要时退出超车。
超车后:(1)通过对右后视镜的观察,当看到距离后车有一定安全距离后,即可开始驶回原车道,如时机过早,可能与后车相挂或给后车造成通常所说的打方向的情况,关闭右转向灯,保持适当的车速匀速行驶。要点归纳:条件确认,告示前车,向左变更车道,保持横向距离,控制车速,预防突发情况,向右变更路线。
   注意事项:1、禁止强行超车,在前车未让速让行的情况下,不得强行超车,在被超车前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时,不能强行挤插,不得强行挤靠被超车,迫其让行。2、保持平行超车,超车时,要保持平缓的行进路线,这对行车安全十分必要,提前变入左侧车道,推迟返回右侧车道,使运行轨迹与前车的基本保持平行,3、控制车间距离,在超车前、超车中、超车后,都应始终保持与被超车的安全车间距离,防止超车前,被超车向左挤靠,超车后,被超车追尾,4、谨防意外,超车前的判断要十分谨慎,对超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变化都要充分估计,做好防范,在超车过程中,要细心观察谨慎驾驶,当发现道路左侧有障碍时,横向间距过小而可能发生挤擦时应迅速减速,终止超车,伺机再超,但要慎用制动,防止侧滑。5、超越停放的车辆时应减速鸣喇叭,随时注意观察其动态,保持较大的横向间距,防止车门突然打开,尤其是行人突然横穿道路。

 
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
Copyright © 2008-2023  驾驶爱好网  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22005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