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内搜索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 
道路法律法规
⊚  首页 >  法律法规 > 道路法律法规 > 

机动车检测场实行记分制管理

编辑:驾驶网    来源:北京晨报    2018-03-01    👁2284  

  3月1日起,本市将对机动车检测场实行记分制管理,总分12分,包括伪造机动车检测数据等7种违规行为将被一次性扣除12分。

  日前,市质监局、市环保局、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印发《北京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《办法》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评价以12个月(自然年)为一个周期,每个周期的记分总分值为12分,记分总分值为每次每项记分的累计值,每项记分标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为12分、6分、3分、2分、1分五个等次,共58项记分条款。

  当各项记分累计达到12分时,检测场需要集中时间进行自查整顿,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或结果。《办法》明确,记分项目涉及违法的,不得因受记分而免除行政处罚,应予以立案查处。

  《办法》中涉及质监部门资质管理、环保部门环保检验监管、交管部门安全检验监管职责的条款共58条。其中记12分的条款共7条,为退出条款,是机构不能触碰的高压线,主要针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、性质情节恶劣、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行为,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存在“篡改、伪造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或因人为因素导致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失真的”问题的,将被记12分;记6分的条款共13条,主要针对机构违反相关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、情节比较严重、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或涉嫌不诚信的行为,如存在“为没有环保目录或环保检测审核通知单的车辆进行环保检测,使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在京上牌的”问题的,记6分;记3分的条款共16条,主要针对机构违反相关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、情节一般严重、属机构管理不当或操作不规范的行为,如存在“柴油车检测线取样探头、取样管漏气或堵塞的”问题的,记3分。记2分的条款共12条,记1分的条款共10条。

 
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
Copyright © 2008-2023  驾驶爱好网  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22005号-1